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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通知
2017-12-04 10:15  

2017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8年1月6日至7日进行,现将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须知

1.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杨凌的申请人以及驻杨凌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杨凌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面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3.申请中职类教师资格考生,全省统一在西安考区参加面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杨凌区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杨凌的申请人以及驻杨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与缴费

面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面试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1212800151800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考区,填报基本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报考中职类教师资格的考生,必须选择西安考区。

(二)现场信息确认

确认时间:1212日至16日。

确认地点: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政务大厦213室。

现场信息确认审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社会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杨凌的申请人,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驻杨凌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三)网上缴费

时间:1213800171200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8年1月1日至5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面试日期:2018年1月6日至7日。

五、面试科目及大纲

面试科目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考生可登陆http://www.ntce.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六、面试方法

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七、违规处理

对在教师资格面试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提请广大考生按时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信息确认所需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咨询电话:029-87033912。

                                                         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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