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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5-10-21 11:12  

各高中:

为了做好2016年杨凌示范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陕试中考〔2015〕6号文件精神及《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陕试中考〔2008〕6号)的要求,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学生,2016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本次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7科。各科考试内容及形式将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3月26日

8∶30—10∶00

思想政治

10∶50—12∶20

历 史

14:30—16∶00

地 理

16∶50—17:50

通用技术

3月27日

8∶30—10∶00

物 理

10∶50—12∶20

化 学

14:30—16∶00

生 物

普通高中学生须在完成某科目必修模块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报考该科目。在此基础上,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30日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至8日

(二)报名办法

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借读生须回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2016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政务大厦213室)报名。

首次报名的考生,凭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发放的考籍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sneac.com),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和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凭本人考籍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陕教考〔2011〕1号)文件精神,考试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各校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费用。

四、几点要求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重要保证,是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基础,是深化招生考试和学生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高中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网上报名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各高中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报名及考务工作。网上报名开始后,各校还要有一名信息管理人员指导考生准确填报信息并确认提交,确保考生信息正确无误。

(三)网上报名开始前,各高中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审合格学生名单以班为单位,班主任、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四)2015年10月28日至30日,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将对各校上报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校要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系统和网络系统运行情况,做好网上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杨凌示范区2016年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审册

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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