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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杨凌示范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6-03-07 11:45  

各生源院校:

根据省招办《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就2016年杨凌示范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省内学校2016年普通高职在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在校生”)和通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并于2015年退役的陕西籍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职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末受过任何处分,成绩合格且为首次报考专升本;

3.报考专业应为高职阶段所学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之一(《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与普通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关系》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4.在校生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选课程必须与拟报考专业规定的课程一致,考试时间及科目另行通知),成绩合格。

5.退役士兵免考专业课,报考专业应为高职毕业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之一。

生源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在校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严防冒名顶替、重复报考和在报考专业对应关系上弄虚作假。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名工作由生源所在院校具体负责,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实施监督、协调和管理,并对考生资格审查进行复核,但不接受考生个人报名。

(一)报名注册:3月14日至15日,各生源所在学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学校管理端,进行在校生报名账号注册,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照片。在校生报名账号由生源学校统一下载打印,报名账号凭条由专人裁切密封后发给考生本人。

生源学校登录账号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在校生报名账号由生源学校负责管理。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3月16日8:00至18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生,由本人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后提交。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下载打印本人的学历认证表,并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应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3月15日前到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照片采集,领取报名账号,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专升本报名页面,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提交并完成网上缴费。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直接打印资审表,填写资格审查意见并签字确认。3月31日前在示范区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报名考试费按陕价费调发〔2001〕29号规定缴纳。

(三)信息确认:3月19日至20日.报名结束后,生源学校统一打印《资审表》,组织考生确认签字,安排专人填写资格审查意见,签字盖章。3月25日前,生源学校按报考专业整理考生身份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资审表》、学年成绩表、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专业调整公函等材料,送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高职入学后调整专业、转学、休学的考生,生源学校须向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出具报教育厅备案的公函。

三、资格复查

为了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复查工作,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将根据陕招办〔2016〕7号文件要求对所有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身份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学校盖章)、《资审表》、学年成绩单、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专业调整公函、2016届普通高职毕业生信息库等材料进行资格复查.对符合报名条件者,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生源学校资格审查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审核通过且报名成功的退役士兵名单在陕西招生考生信息网公示。举报电话:029—85221726,029

-85221762。对实名举报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四、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生信息网志愿填报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2016年专升本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根据不同专业招生学校数量,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录取缺额情况,省招办对上线未录取考生征集一次志愿。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组织管理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准考证号和考场、打印考生准考证、考场编排表、考场考生照片存根等。3月31日前向省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有关表册和退役士兵的有关证件,并将准考证下发生源学校。

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为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良好的考试环境。

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的要求,我区将考点设在有电子监控设备的区属公办中学或小学,考点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监考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并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2名监考员一起携带试卷通过专用通道进入试场。

考试组织将参照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15〕1号)执行。

加强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管理。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试场全部纳入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监控中并实行网上巡查。确保试卷保管期间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试卷保密室的监控录像实行6小时回放,试卷分发(回收)场所的监控录像实行当日回放,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省招办。

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将成立专升本考务办公室,统筹安排考试工作,认真做好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考区、考点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签订岗位责任书,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考试期间,监考员、督察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要接受金属探测仪的检测,禁止将手机及照相、摄像、扫描等器材带入考场和考务工作场所。

生源学校要及时将《准考证》发给每位考生,在考前组织考生熟悉考点、考场分布情况,做好交通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要加强考前培训和诚信考试教育,告知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和《高校学生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教育考生要服从考点和监考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的检测,不心存侥幸地铤而走险违纪作弊,不携带手表、手机、无线通讯工具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六、考试科目和和时间

(一)统考科目

文史、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实行分卷考试,采取AB卷形式。省招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4月9日

9∶00—11∶30

大学英语

14∶00—16∶30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七、档案管理

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照片、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内容,由省招办汇总后建立。

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包括《资审表》、应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复印件、高职毕业证复印件和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认证表等,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建立。

在校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资审表》、学籍档案(含《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学年成绩表、专业调整公函等),由各生源学校建立。生源学校对本校考生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八、评卷及录取

评卷、登分和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进行。被录取考生的户口、组织关系由生源学校转入录取后的本科院校。

九、几点要求

(一)生源学校要高度重视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报名考试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分管领导、主办人员以及联系电话)并及时上报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考试及录取期间加强与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的联系,出现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二)生源学校要广泛宣传各项政策,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要严格资格审查,坚决杜绝违规报考。

(三)生源学校要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和应试技能指导,强化考风考纪。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严肃处理。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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